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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林业局
(2021年8月31日)
自去年12月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长制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林长制”促进“林长治”,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8月份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是我市林长制推行的纲领性文件,方案中明确了我市推行林长制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责任分工、时间节点,重点有以下内容:
(一)工作目标。总体目标是实现森林草原资源“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具体目标是:今年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体系,初步构建起“一长三员”网格化管护体系和智慧林业监测平台,到2025年和2035年,全市森林生态建设各项指标稳中有升。
(二)基本原则。方案中指出,全面推行林长制,必须准确把握并严格遵守好中央意见提出的“四个坚持原则”: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坚持党委领导、部门联动。
(三)组织形式。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构建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的管理体制。市级成立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市委书记任林长,市长任第一副林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为副林长,各有关市直单位负责人任委员。市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市林业局,由市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乡镇都要成立相应的林长制工作机构,并在乡镇为林长制办公室设独立办公场所。在基层构建“一长三员”(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分区负责的村级网格化管理机制,按照“县建、乡管、村用”的要求,为每个网格配备1-5名护林员。
(四)职责分工。方案对各级林长和林长制工作委员会以及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如市级林长负责对全市各级林长制的建立和实施进行总督导;乡级林长负责乡镇辖区范围内造林、抚育、乡村绿化、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重点工作、每年召开乡级林长会议不少于4次、向上级林长报告不少于2次等。总的来看,层级越高,责任越大,越到基层,职责越具体。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林长的指挥协调下开展工作,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林长制工作落实落地。
(五)主要任务。方案明确了6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包括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生态修复、森林草原资源灾害防控、深化林业改革、发展生态产业、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监测监管等,其又细分为20项具体工作,其中重点工作有: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城市群建设、生态廊道建设、森林防火、林业碳汇开发、林业产业发展(油茶、竹木、生态康养、林下经济、花卉苗木)、森林草原一体化监测平台建设等。
(六)时间节点。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要求到2021年12月全面建立林长制体系,市委提出了“按省定时间节点提前一个月全面完成”的工作要求,市、县、乡、村四级要在11月30日前完成林长制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和配套制度体系建设,全面建立林长制。目前,市级的方案出台、机构设立、配套制度制定工作都已全部完成,各县市区正在加快进度、倒排工期,确保在9月底前出台工作方案和配套制度,并召开动员会议;各乡镇在10月底前完成工作方案制定和机构设立,并召开工作动员会议;各村在11月底之前按照“一长三员”网格化管护体系建设要求,有效实现林长制工作常态化进行,确保如期完成林长制年度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