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索引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邵林人〔2021〕1号
关于印发《邵阳市林业局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晋升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
现将《邵阳市林业局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晋升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方案内容,并遵照执行。
邵阳市林业局
2021年4月9日
邵阳市林业局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晋升考核
工作方案
根据市人社局《转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邵人社发〔202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机关及局直属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管理有关规定,根据岗位需要和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按照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突出业绩的原则,强化岗位目标责任,坚持以年度考核为基础,结合日常表现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对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工勤人员进行综合考量,按程序做好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晋升工作。
二、考核岗位等级及对象范围
(一)考核岗位等级:机关事业工勤等级包括工勤技能一级(高级技师)、工勤技能二级(技师)、工勤技能三级(高级工)、工勤技能四级(中级工)、工勤技能五级(初级工)五个岗位等级。本次考核人员拟晋升的岗位等级为工勤技能一到五级岗位。
(二)对象范围: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中从事技能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本年度在编在岗工勤人员,可参加本次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晋升考核。
三、申报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一)晋升工勤技能一级岗位(高级技师),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资格,技师本工种岗位工作满 5 年及以上并在本工种工作年限满 30 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 3 年年度考核合格,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岗位操作和工艺上的技术难题,业绩突出,工作有创新,有传授技艺和培训技师、高级工的能力。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资格,技师本工种岗位工作满 3 年及以上,近 5 年内 3 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参加国家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奖励名次;或近 5 年内 3 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取得省、部级技术革新成果获奖证书,或近 5 年内 3 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省级专业刊物发表论文二篇以上或出版专著;或近 5 年内 3 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三等奖以上。
(二)晋升工勤技能二级岗位(技师),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资格,高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 5 年及以上并在本工种工作年限满 25 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 3 年年度考核合格。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和生产中的工艺难题,有传授技艺和培训高级工、中级工的能力。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资格,高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 3 年及以上,近 5 年内 3 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在省、部级及其以上专业报刊上发表专业论文;或近 5 年内 3 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四等奖以上者;或近 5 年内 3 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获得国家和省、部级有关奖励或荣誉称号、技术成果。
(三)晋升工勤技能三级岗位(高级工),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中级工资格,中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 5 年及以上并本工种工作年限满 20 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 3 年年度考核合格。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中级工资格,中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 3 年及以上,近 5 年内 3 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在省、部级技术比赛中获得名次;或近 5 年内 3 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取得省、部级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成果并有证书;或近 5 年内 3 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四)晋升工勤技能四级岗位(中级工),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资格,初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 5 年及以上并本工种工作年限满 10 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 3 年年度考核合格。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资格,初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 3 年及以上,近 5 年内 3 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在省厅(局)或市州级技能技术比赛中获得前 3 名的;或近 5 年内 3 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取得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成果并有市州级成果证书;或近 5 年内 3 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获得市州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五)晋升技能五级岗位(初级工),须符合下列条件:
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或工人见习、试用期满,且在本工种工作年限满 1 年及以上,上年度考核合格。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考核:
近 3 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情形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至本次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实施时不满 1 年的;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期间的。
四、工作程序
严格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核、考核、公示、兑现待遇”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请
个人根据所从事的工种岗位按照报考条件,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考的职业(工种)名称、等级原则上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设置。原岗位等级职业(工种)名称与公布的职业(工种)名称不一致的,可选择相关相近职业(工种)进行申报。申报岗位等级晋升人员,原则上不得改报其他职业(工种)。确因工作需要岗位变动,本人又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的,经单位同意并在本单位公示 7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改报与新岗位相关相近的职业(工种)。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并在本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确认。
(三)考核
考核按照考察与考试相结合,以考察为主的方式进行。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生产业绩和技术业务水平三个方面。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生产业绩可采取实地考察等方式,并结合所在单位日常和定期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技术业务水平包含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参照各职业(工种)技能标准进行,由局政工科自主命题,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四)合格人员确定、公示
考核结束后,局政工科根据相关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生产业绩和技术业务水平考核情况,报局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合格人员名单,经公示 7 个工作日无异议的,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确认手续,下发确认工勤岗位等级资格文件。
(五)待遇兑现
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从晋升岗位等级文件下发的次月起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实行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确认岗位等级晋升资格后,及时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为其办理岗位聘用备案手续,从聘用文件下发的次月起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五、时间安排
2021年4月中旬启动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晋升工作,原则上,在5月下旬完成个人申请、资格审查、考核、合格人员确定、公示等环节的相关工作。具体时间暂定如下:
(一)个人申请:2021年4月10日-4月17日
(二)资格审核:2021年4月18日-4月30日
(三)考核:2021年5月20日-5月21日
(四)合格人员确定及公示:2021年5月24日-5月28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林业局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晋升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文龙任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湘中、李仕刚任副组长,王歧民、曾再生、戴求同、谭静仁、肖立国、李三要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歧民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事宜。
(二)强化纪律监督。严格执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的各项政策规定,落实工作责任,对申报参加技术等级考核人员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对不执行政策规定、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本次考核工作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