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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邵阳市林业局绩效考核总结
邵阳市林业局
2017年12月
2017年,市林业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绩效考核办的指导和帮助下,严格按照省市绩效考核的要求,层层抓好责任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绩效考核目标任务,现将各项具体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省绩效考核与小康社会建设考核指标
1、小康社会建设。2017年我市森林覆盖率60.74%,比2016年底森林覆盖率增加0.25%。
2、深化改革。按照《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邵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根据文件要求,我局主要负责1.完善农村产权制度,由于《湖南省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2017年11月才出台,目前只在浏阳等地区开展试点工作,并未全省铺开,我市《实施意见》正在前期调研中。2.推进南山国家公园改革试点,扎实有序推进,林业方面工作成效显著,基础工作全面完成。
3、禁毒工作。我局按照集中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点上宣传和面上宣传相结合的方法,积极协助联点乡镇罗市镇扎实开展禁毒宣传,形成了良好的禁毒氛围。本单位职工未发现吸毒人员,未发生涉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
二、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
4、扶贫工作。我局在洞口县江口镇田胜村发展生产帮扶102户352人,企业电站入股贫困户13户45人,易地搬迁11户52人,D级危房改造48户142人,生态补偿98户338人,教育保障36户47人,医疗救助5户5人,社会保障兜底5户7人,贫困户2014-2016年已脱贫74户270人,2017年脱贫33户88人,2018年预脱贫4户6人。截止2017年底,全村人均收入6000元,贫困人口发生率低于2%,符合整村退出标准。
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与重点工程
5、市委常委会议议定事项落实。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指标、相关资料、佐证材料的报送任务。在议定事项会议完成后10天内将相关数据报送至市绩效办公室。
6、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落实。①“四边五年”绿色行动。完成“四边五年”绿色行动造林18.87万亩,完成未成林培育管护23.98万亩,其中:市直部门“联村建绿”完成未成林培育管护2.73万亩,完成新造0.37万亩;各县市区完成邵坪、包茂高速公路,沪昆、娄邵高速铁路,G320、S217绿色通道建设和赧水绿色水道建设,实施绿色县城及7个特色产业园、13个森林公园、5个专业花卉(植物)园(具体营造林面积:退耕还林2.75万亩、荒山造林6.95万亩、四旁绿化造林4.89万亩;封山育林23.47万亩)。在“四边五年”绿色行动的强势带动下,2017年全市完成营造林面积66.43万亩(其中:人工造林面积36.43万亩、封山育林30万亩),为省定计划任务的114%,完成森林抚育81.29万亩。②油茶产业发展。全市完成新造林21.4万亩,完成未成林培管和低产林改造22.41万亩,五个省定点油茶苗圃完成油茶穗条生产800万颗牙,培育良种油茶苗木2000万株,全市油茶示范基地达到110个,超10个,省级特色园区达到12个,超任务3个。③宝庆森林公园建设稳步推进。一是《邵阳市宝庆森林公园生态旅游规划》进入市规委会评审。二是生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将宝庆森林公园建设作为第一个项目实施。
7、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落实。我局主要承担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任务。2017年12月6日下午,邵阳市人民政府召开第33次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蔡典维指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推进绿色发展,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快“二中心一枢纽”建设有力抓手,要尽快启动创建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群策群力,协同配合,加快推进。会议原则同意《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三年城乡绿化攻坚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决定》。会议要求成立邵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指挥部及工作组,高质量编制好《邵阳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十年总体规划》。
8、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抓实“四边五年”绿色行动。一年来,我们按照“科学化规划、社会化组织、产业化带动、精细化管理”的工作思路,继续实施部门联村建绿,把路边、水边、城边、村边作为造林绿化的主战场,将造林绿化与城镇、路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完成“四边五年”绿色行动造林18.87万亩,完成未成林培育管护23.98万亩。
9、领导决策部署和交办事项落实。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交办事项,并能够按规定在规定时限落实。2.按要求完成市委市政府重大课题调研、重要文稿、重要信息上报。3.今年来我局未发生失泄密事件、丢失密级文件事件,因此没有受中保委、省保委通报批评的情况;办公电脑按照要求安装了计算机防护终端。4.信息技术保障服务方面,加强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安排了专人负责,没有发生造成工作延误的现象。5.对中央、省和市重要文件能够按要求及时收办,并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传达学习。6.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重大事项的,未出现造成严重影响后果的情况。7.能够按要求(邵市办发电〔2016〕36号)及时回复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信息通知,没有发生造成严重影响或延误工作的现象。8.认真迅速抓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没有发生造成严重影响或延误的现象。
10、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1、成立了“宝庆森林公园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公园整体规划已出台,内部初审也通过,多次联系市规委,但一直没有进入市规委会进行规划评审。已将情况上报市重点办,肖拥军市长同意调整考核指标。2市区城市绿化工程归住建局实施。
11、重大产业。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17-2020年全市重点产业项目(第一批)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函[2017]124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全年的涉林重点项目及重大前期项目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每月初,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要明确当月任务,月中逐项督促,月底了解进度,确保项目计划的顺利实施。
12、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认真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迎老乡、回家乡创业发展的若干支持意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年内完成了1个招商引资任务:成功引进温州市爱腾鞋业有限公司入驻宝工区。
13、严格落实保密政策。没有发生非涉密行政审批未在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上运行的现象,没有自建网上办事系统非涉密项目未与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进行数据对接的情况,也未因行政过错在电子监察系统产生过红、黄牌。按要求落实已清理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没有违规涉企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索拿卡要、向基层执罚单位变相下达执罚指标、强制企业接受制定中介有偿服务或参加学会协会等行为;交办、督办案件和投诉件能及时办理,没有被省优化办、市优化办通报批评。
14、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没有出现损害发展环境案件,在省优化环境考核中没有扣分。
15、招商引资。年内完成了1个招商引资任务:成功引进温州市爱腾鞋业有限公司入驻宝工区。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前生是一家拥有自己品牌的皮鞋、旅游鞋加工、制造、销售于一体的生产企业。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拥有员工300余人,产品主要销往海外,属于出口型企业。公司年产值达3000万元,年利税近500万元,公司一直秉承创新的理念、优良的品质和合理的价格在业界受到好评。
16、环境保护。按《邵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文件要求,认真履行环保职责,制定了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7年湿地保护增加面积1227.33公顷,湿地保护率达66.6%的指标值。我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没有出现较大的乱捕滥猎野生野植物行为,候鸟得到保护,野生动植物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17、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1.按时按量完成信用信息报送工作。2.严格落实“七天双公示”制度,及时将双公示信息录入至市级信用信息交换平台。3.按时报送联合奖惩案例。每月按要求报送一例联合奖惩案例4.通过国家、省市信用办组织的抽查都能达到良好以上标准。5.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部门信用建设考核评价,在部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6.落实省市联合奖惩要求,积极参与市信用主管部门发起的联合奖惩行动。
18、税收保障。我局一直以来都按时依法依规征税、缴税、协税、护税,提供涉税信息。
19、深化企业改革工作。已完成了市木材公司人员和档案移交,遗留问题的处置。资产处置、审计验收正在进行。本系统改制企业至今为止没有发生任何一起至市政府群访、闹访、或激访事件,更没有发生任何一起至省里或赴京的上访事件。
20、旅游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按《市城区重点景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邵市办发〔2016〕16号)及《市城区重点旅游景点2017年度项目建设任务分解表(分季度)》的要求,我局主要负责宝庆森林公园项目,每季度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21、市级美丽乡村办点示范工作。北塔区望城坡村为我局新农村援建点,驻村工作组按照“布局美、产业美、环境美、生活美、风尚美”的要求,协调推进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建设,围绕农田水利、村组道路、电力通讯、安全饮水、村部场所、造林绿化等方面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完成办点示范各项任务。
22、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一方面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大力开展以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水、改厕,美化村庄为主要内容的“三清两改一化”村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发放垃圾桶400余个,新建26个标准化垃圾屋,改水改厕47间,村民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另一方面投入资金40余万元,对该村5、9组的4口骨干山塘进行了清淤硬化,恢复了骨干山塘的水利设施功能,提高农田灌溉能力。
23、统计工作。2017年林业产业总产值366亿元,增长12%。
24、软件正版化工作。我局建立了软件正版化工作机制、软件资产管理、考核与责任追究等制度,成立了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人,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了工作台帐,按要求报送了计算机软件安装使用自查表、软件正版化工作信息统计表以及软件正版化工作自评报告。
25、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按照《湖南省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2017年工作要点》、《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筹委会工作方案》规定的林业部门相关工作任务,省、市、县各级林业部门(含以林业部门管理为主的金童山、两江峡、白云湖这三个保护地管理部门,下同)以上率下,同心协力,攻坚克难,全力推进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涉林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四、部门重点工作
26、森林覆盖率。2017年邵阳市森林覆盖率60.74%。
27、义务植树尽责率。2017年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80.5%。
28、造林任务完成率和质量合格率。全市共计完成人工造林面积36.43万亩。造林任务完成率和质量综合核查合格率100%,
29、活立木蓄积量增长率。2017年活立木蓄积量7468.1万立方米,增长率4.17%。
30、森林火灾发生率和受害率。森林火灾发生率16.34次/10万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0.67‰。
31、林下经济产值增长率。由于今年林下经济数据统计口径改变,统计范围扩大,加上中央、省市对林下经济产业投入及扶持力度加大,今年林下经济较去年增长较快,远超20%。2017年我市林下经济产值达661970万元,包括:林下种植214000万元、林下养殖124427万元、林产品采集加工289201万元、森林景观利用34342万元。
32、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2017年我市成灾3.12万亩,占森林总面1982.9万亩(成灾率)的1.57‰。
33、野生动物重大案件查处率。2017年度,我市没有发生非法猎捕候鸟等野生动物重大案件,其它破坏野生动物案查处率达100%。,对省厅关于我市3起野生动植物保护督办案,迅速组织森林公安、野保工作人员调查处理,并及时予以了回复。
34、森林公园质量管理良好率。2017年,对照《湖南省森林公园质量管理检查办法暨评价标准》,对全市森林公园进行了评估,森林公园质量管理检查良好率100% 。
五、党的建设与机关管理
35、宣传思想工作。1、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未出现意识形态事件或重大负面舆情事件。2、认真做好十九大宣传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视频会议室集中收看了开幕式盛况。按照市委要求,我局专门制定了党的十九大宣传工作方案。邀请市委讲师团专家来林业局进行宣讲。3.没有对重大政策出台不及时解读,出现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不及时发布信息,导致重大负面舆情的问题。4.认真彻落实好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5.按要求建立网络问政工作机制,没有发生不认领、不办理、不回复或回复不及时,造成影响的问题。6.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按要求落实党组理论学习和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理论宣讲任务按要求完成,并按要求组织干部参加理论考试。7.完成党报党刊发行任务。8.按照任务分工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相关指标。
36、组织建设与队伍建设。1.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管党责任到位,按要求开展了下属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切实履行机关党组织职责,机关党建按规定开展。认真做好各项党建工作,切实以基层党建工作推动环保工作落实,实现“四个全覆盖”和“四个全面提升”。2.认真抓好干部教育培训,按要求完成干部调训任务,培训期间没有违反规定,受到通报处理的情况。3.通过抓班子学习教育,提升了领导的党性修养,领导之间的思想进一步得到沟通,领导班子之间的团结进一步得到加强,干事创业的氛围非常深厚。4.党组没有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政策选人用人,没有违反干部监督有关规定,没有新增“三超二乱”问题,严格落实了凡提必核的要求,按规定完成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任务,按要求完成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工作任务。5.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完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老干部党支部,同时按规定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做好离退休老干部的统计报表等填报工作。6.积极组织老干部参与全市重大活动,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报告的宣讲我局都能认真组织老干部积极参加。7.按要求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了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建立了党员档案。8.严格按市直机关工委出台的市直机关党建工作量化管理考核办法抓好单位的党建工作。
37、组织建设与队伍建设。2017年9月份,市林业局(含市森林公安局)通过公开遴选5名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均组织严密,没有出现任何不良反映,目前5名遴选人员均已到岗上班。
38、军转安置计划。我局2015年接收军转干部1名;2016年接收军转干部2名,其中副团职1名,正营职1名。2017年市军转办没有安排军转干部到我局。
39、统战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邵阳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统战工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规划(2016-2018年)》。按要求做好党外中层干部配备,1名民革副县长调入我局,计财科长、林业基金站长均为为无党派人士。落实党外干部“三权”、发挥特约人员作用,聘请3位特约民主监督员。支持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落实对口联系工作,各相关工作科室在领导小组的带领下,圆满完成了对口联系的各项工作内容。
40、机构编制管理。安排有专人负责机构编制工作,已完成编制实名制录入。并按照相关体制改革要求推进改革。没有私自设置机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到位。
41、作风建设。1、本单位未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问题。2、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认真履职,没有不作为情况。3、单位一把手外出,按要求提前2天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请示报备。4、参加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没有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的情况。5、单位邀请副部级以上领导来邵,按要求提前向市委办公室书面报告。6、上报文件没有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形。7、我局没有发现“四风”陋习、“雁过拔毛”、“四治四提”、“禁赌限牌”、“领导干部亲属吃空饷”等突出问题和被省委、省纪委或市委、市纪委查处并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未按规定要求处置“互联网+监督”平台投诉举报问题,引起越级上访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
42、廉政建设。2017年,我局没有市管干部被市纪委立案查或免于处分,无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等情况;没有处级及以下干部被市纪委立案查处,无受到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的现象。
43、综治维稳。1.认真落实市综治委《2017年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各项工作获得领导好评。2.能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规定,扎实开展“三联二访一帮”活动。3.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的,特别是对重大决策事项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没有出现因事前未开展风险评估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现象。4.积极开展反邪教教育与防控,在开展“保卫十九大”反邪教安保联防行动中,没有发生过一起邪教人员进京上访、邪教人员大规模聚集或自杀自残等重大恶性事件;认真落实特护期的值班备勤制度。扎实开展“六进六入六行动”活动。5.学法用法普法全部按要求完成,党委(党组)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1次,党委(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每年不少于1次。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参考率达100﹪、及格率达100﹪。“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要求有工作计划,有活动内容,有工作总结。6.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各项要求。
44、计划生育工作。独生子女保健费和独生子女奖励费均按标准发放。计生妇查和计生管理制度健全,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我局职工(含临聘人员)未出现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45、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做好森林消防安全、林业一线生产施工安全、单位车辆和用电安全、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作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四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健康)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一主题和重大隐患“一单四制”要求;配备了门卫和安全保卫人员,坚持办公楼24小时值班、巡逻;要害部门、重点部门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实现了群防群治,我局(含二级机构)未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46、办信接访。2017年我局信访案件比较平稳,全年无出现上京涉林信访案件,上省信访案件也有所下降。2017年我局共受理上访、信访案件共21宗,受理上访、信访案件比上一年下降了3宗,办结21宗,办结率为100%。其中:省林业厅转达的14宗,市信访局交办1宗,群众来信6宗,接待群众来访5宗,18人次。
47、城市管理及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和创国家文明城市工作。1.认真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城市管理工作年底考核效果比较理想。2.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按照创文办指示认真开展了创国家文明城市各项工作。
48、政府网站建设和政务公开。单位领导重视网站建设,明确了由分管办公室的班子成员分管网站工作,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领导信箱、征集调查等民情互动栏目,全年网站更新及时,图文并茂,全年发布林业信息500余条,及时处理领导信箱信件,发布公告、通知等20余次,回复群众关心的问题10余次。
49、政务服务与12345热线服务。1、按市里要求成建制入驻市政府服务中心,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在年度考核评比中排名靠前,许可项目进驻全市统一审批平台数达100%2.2017年1月至今受理、办结市民投诉6件,其按时率、办结率、反馈率、满意率均达100%。属本单位职责,都按时受理。
50、应急管理。局机关制订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三个预案均按规定进行了修订完善。根据市应急办的要求,开展了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及时上报单位相关信息,在春节、清明节和国庆等节假日期间,全年共组织干部职工70余人次深入一线检查督查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全年报送值班表及时,值班人员值班规范,处置应急问题准确到位,没有误报、迟报、漏报突发事件信息的情况,处置应急事项得当。
51、财政管理。1.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全部按财政要求进行申报,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指标下达及时、绩效评价及时科学、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按要求进行公开、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2.“三公”经费方面:2017年预算数为105万,“三公”经费支出没有超出预算;2016年部门决算和2017年部门预算全按财政要求进行公开的;2016年和2017年“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按市政府的要求进行了公开。
52、建议提案办理。2017年,我局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6件,其中主办和分办14件、协办2件。截止6月8日,16件建议案全部办结,很满意11件,满意3件(协办由主办单位与代表见面)。
53、车改工作。我局在2016年9月份完成了单位的公车改革任务,除按照市改办和市编办要求保留2台机要通信、执法车辆外,对其他车辆按照要求进行了报废、拍卖处理。节假日公车按规定封存,没有公车私用、违规借车的情况。
54、绿色行动。市林业局与市檀香园现代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造林承包合同,完成了本单位的“四边五年”绿色行动工作任务。3月份,市委书记龚文密、市长刘事青在市宝庆森林公园管理所组织召开了创建全国森林城市工作部署推进会。市林业局在办公区域积极开展增绿行动。
55、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我局深入市药材公司困难职工一线,了解职工的疾苦,送去党的解困脱困工作的政策和温暖爱心,使公司困难职工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党的温暖,也感受到了祖国大家庭的亲情和关心。一对一帮扶措施落实到位。完成培训任务数。每年为被联企业安排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到位。
56、公共机构节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节能工作各项要求,不断提高我局机关二级单位能源利用效率,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工作,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017年,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人均综合能耗、单位面积综合能耗和人均水耗同比上一年分别下降2.5%、2.5%和4%。
57、公文办理工作。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2.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拟以市委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修改报市政府。3.能够及时按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办理时限要求的反馈部门(单位)意见。4.没有出现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发文的代拟稿,文稿质量差,或征求部门意见不全面,或存在重大错漏等的现象。5.没有出现违反行文规则,重大事项未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擅自请示报告其对口上级业务部门,造成工作被动的现象。6.没有出现未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擅自出台重大政策,造成重大影响和工作被动的现象。7.没有出现未按统一归口报送要求报送公文,造成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的公文“体外循环”的现象。8.没有出现严重不符合行文规则或体例格式要求,被市委、市政府(办公室)退文的现象。9.完成发文数比上年减少10%的精简文件目标任务。
58、绩效考核日常工作。按时上报了实施方案,省市重点工程有工作台账,各项总结、报表及时准确。绩效办布置的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