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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邵阳市林业局部门决算
文件名称: 2022年度邵阳市林业局部门决算
索引号: 4305000057/2024-02972  
公开目录: 财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3-09-2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9-22 有效期: 长期

目录

第一部分 邵阳市林业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邵阳市林业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市级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负责城市规划区以外的録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根据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根据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沙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

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市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浏,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ロ。

(六)负责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协调工作,负责中央、省委托市政府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士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根据相关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減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国有林场林区和

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统一推进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加快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林业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邵阳市林业局本级,没有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林业局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林业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627.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7.84万元,增长4.35%,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财政拨款收、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596.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0.33万元,占99.6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5.98万元,占0.3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60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6.31万元,占57.69%;项目支出679.30万元,占42.3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90.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5.25万元,增长5.36%,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财政拨款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7.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0%,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6.98万元,增长13.35%,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财政拨款支出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7.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10万元,占2.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01.26万元,占6.38%;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52.08万元,占3.28%,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54.07万元,占3.41%,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300.67万元,占81.9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1.70万元,占2.6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25.2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87.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41%,其中:

  1、 农林水支出(类) 林业和草原(款) 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23.37万元,支出决算为80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8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行政运行经费增加。

  2、农林水支出(类) 林业和草原(款)  执法与监督(项)。

  年初预算为16.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发生执法与监督费用。

  3、农林水支出(类) 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8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指标,其他林业和草原经费支出增加。

  4、农林水支出(类) 林业和草原(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5、农林水支出(类) 林业和草原(款)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4.73万元,支出决算为4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持平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要求控制到位。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3.39万元,支出决算为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持平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要求控制到位。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死亡抚恤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11、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1.07万元,支出决算为3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持平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要求控制到位。

  12、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1.01万元,支出决算为2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持平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要求控制到位。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1.7万元,支出决算为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持平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要求控制到位。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行政运行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1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决算数持平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16、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管理事务(款)其他能源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决算数持平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其他能源管理事务支出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1.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2.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7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48.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2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6万元,完成预算的53.5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与上年均没有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00万元,支出决算为8.63万元,完成预算的57.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励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03万元,减少0.3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励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与上年均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2.00万元,支出决算为5.83万元,完成预算的48.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励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33万元,减少5.4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励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63万元,占59.6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83万元,占40.3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精确到个位数),主要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活动内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6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41个、来宾967人次(精确到个位数),主要是林长制、防火、保护地、林业执法等(活动内容)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邵阳市林业局(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3万元,主要是日常维修、保养、加油、过路费等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4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1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减少225.69 万元,降低60.37%。主要原因是:森林资源培育等项目经费转计入项目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5.29万元,用于召开林长制工作、野保工作、防火工作、保护地工作、林业执法、造林工作等会议,人数210人,内容为林长制工作、野保工作、防火工作、保护地工作、林业执法、造林工作等会议;开支培训费9.12万元,用于开展林长制工作、野保工作、防火工作、保护地工作、林业执法培训,人数480人,内容为开展林长制工作、野保工作、防火工作、保护地工作、林业执法等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未开展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7.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4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0.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8.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7.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7.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过去一年来,全市林业系统以争创林长制真抓实干先进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战略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全省林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着重推进生态保护、生态提质、生态惠民,全面强化生态修复和森林资源保护,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各项工作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生态保护明显增强   

1.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一是南山国家公园批复设立成功在望。积极配合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全力做好公园范围调整、试点区水电站关停、秘境之眼投票等工作,全力支持两方案一报告报批和南山国家公园局搬迁,切实解决管理局在邵办公用房需求,配合做好管理机构设置调研、13项重点工作任务实施,高质量完成了南山国家公园设立前全部审核工作,公园设立成功在望。二是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深入推进。坚持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实事求是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妥善解决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再完善和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工作中的各类矛盾冲突。全市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从56处整合优化成26处,自然保护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比列达10.67%,确保重要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为建设生态强市和美丽邵阳奠定生态根基。三是自然保护地监督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效果明显。2022年省级分两批共下发自然保护线索图斑245个,截止11月整改完成率达91.02%(含无需整改的183个,已完成整改的40个),整改中的22个(2022年完成1个、2023年完成20个、2024年完成1个),按照整改方案整改完成率达99.6%,位居全省前列。配合做好新宁、城步10个小水电退出问题整改,目前,新宁县5个水电站已完成了拆解和公示,正在销号,城步5个电站拆解预计11月完成,12月完成销号。牵头完成了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新宁县夫夷江国家湿地公园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指导完成国家林草局推送洞口平溪江、城步白云湖涉湿地问题的核查和整改工作,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全部到位。

2.林草资源监管全面加强。一是虎威行动成效显著。破坏林草资源虎威行动543个问题进行全面核查,集中力量,从严从快查处,于6月17日率先在全省完成了整改销号率达100%,首次启动林长督办机制,共追责问责5人,罚款2215.14万元,彻底扭转违法破坏林地案件多发频发的态势。二是森林督察高效完成。市县两级组织专班,对2022年国家林草局下发我市森林督察变化图斑2086个(总面积2419.57公顷)进行核实,是全省第二个核实率达100%的市州,共核实违法图斑数212个(面积80.06公顷),可在12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三是林地使用审核和林木采伐全面加强。严格执行林地定额审批制度,优先保障高速公路、光伏发电等重点项目使用林地,依法审核使用林地项目13宗65.1611公顷,征收植被恢复费960.25万元。全年全市共发放采伐证6887份,采伐蓄积量39.18万立方米,较好控制了森林资源消耗,确保森林资源稳定增长,实现了森林资源保护和保障经济发展使用林地需求双赢。

3.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提升一是清风行动扎实开展。共出动执法人员4562人次,执法车辆2264车次,监督检查相关场所2810处,查办野生动物案件43起,其中刑事案件13起,处理违法人员40人,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二是生物多样性调查和保护工作稳步推进。截止9月底,第一阶段的调查共设置调查样区233个、调查样线1307条,布设红外相机200台,经调查鉴定发现疑似新种、新记录种共4种,一大批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如画眉、黑冠鹃隼及栗鸢伯乐树、华重楼多花兰等频频出现,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在新宁崀山和绥宁黄桑引种驯化和放飞朱鹮12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在90%以上。三是松材线虫病等病虫害监测除治工作有效管控。2022年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共调查松林面积486.8万亩,有死亡松树61034株,分布在邵东等七个县市区,监测普查率达到100%,发生范围和死亡数量略有下降。双清区已实现松材线虫病造成松树的零死亡,几年可成功拔除疫区。全市共组织专业队118个、设备147台,投入资金1634万元,截止11月,共清理枯死松木5.52万株,为计划量4.82万株的114%,较好地控制住了疫情蔓延之态势。全年松毛虫、竹蝗成灾面积 3.06 万亩,虫灾率1.55。全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达28万亩之多,成灾率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之内,确保了森林健康。

(二)生态提质明显加快

1.国土绿化持续推进。一是营造林工作有序开展。全年共完成各类营造林51.31万亩,为省年度计划的115.04%,其中完成人工造林(更新)9.47万亩,为省年度计划的143.48%;完成封山育林10.9万亩,为省年度计划的117.20%;完成退化林修复15.39万亩,为省年度计划的100.59%;完成森林抚育15.52万亩,为省年度计划的115.82%。完成草地保护修复6.22万亩,为省年度计划的119.62%。

二是重点工程有序推动。生态廊道建设列入县市区林长制和市直单位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市县两级共筹集5300万元完成生态廊道建设2.23万亩,以高速公路和市区环城生态圈为重点的自然多彩连通的生态廊道与山水林田湖草沙为一体的健康稳定生态系统基本形成。全年油茶种苗累计采集穗条630万芽,嫁接优质油茶苗木200万株。湘桂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项目圆满实施,成功争取到2022年度双重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1.7331亿元。

三是古树名木保护稳步提升。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纳入了林长制工作考核范畴。全面完成古树名木数据纠偏工作,共纠偏坐标数据9868个、规范编号数量6980个、补充图片20992张、补充缺失信息11322项、修正信息16417项、增加古树名木信息275条,做到一古树一档案。对600余株古树实施复壮救护工作,建成绥宁关峡插柳村、洞口县迴龙洲、新宁杨桥村三个古树公园,支持绥宁县为全县4800株古树出资12万元购买保险。

2、森林城市创建砥砺前行。一是创森短板着力补齐。按照全域、全程、全民、全力创森思路和总体规划要求,针对自身的短板和弱项,累计投入创森资金达128.6亿元,实施了四边五年绿化、石漠化治理、生态廊道、绿色乡村和秀美村庄建设等造林绿化工程;狠抓了全民义务植树、三万株苗木进城、中心城区绿化提质、部门联村建绿等植绿建绿工作;开展了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补天窗”“补短板精准提质等专项行动,通过5年的建设,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1.02%,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2.7平方米,水岸绿化率达87%,重要水源地绿化率提高到75.6%,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率增加至84.1%,国省道路绿化率达88.17%,乡村道路绿化率达74%,村庄绿化率达到44.1%,国家森林城市5大体系36项指标全部达标。二是创森宣传全面拉开。坚持大地植绿、心中播绿,全方位开展创森宣传,通过在重点地段悬挂横幅、开辟专栏、媒体推送公益广告、记录片等方式,有效扩大了创森社会影响力,同时印发《邵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基本知识》《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直接发给市民,积极举办植树节、爱鸟周、湿地日、有奖征文等活动30余场次,市民对创森工作的支持率、参与率、满意率不断提高,今年5月底获得了99.3%满意率。三是涉林负面清单问题快速化解。针对中央环保督查的邵阳市长阳矿区新联环保砖厂破坏森林资源案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新邵三郎庙铅锌锑矿和鸿发采石场违规占用风景名胜区林地及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督办的新邵巨口鸿程采石场信访事件,以及自然资源部反馈我市生态廊道建设违规占用耕地造林情况,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亲自交办,督促整改,在8月份基本完成全部问题的整改。

3.湿地保护工作全面部署。一是湿地保护调查工作全面完成。根据省林业局部署安排,积极对接国土三调数据成果,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历时三个月,对全市湿地保护情况进行调查,通过调查、核算,全市湿地保护率达到65.87%。二是湿地保护工作全程监管。按照市局统一安排部署,开展三次湿地保护专项行动,营造严厉打击破坏湿地行为的氛围,年内未发生严重破坏湿地行为,全市湿地保护率稳定在100%,全面完成省局考核任务。争取到把巡护湿地纳入到市县两级领导巡河范围。三是湿地建设重点开展。指导新宁夫夷江湿地公园完成国家林草局组织的专家验收,专家组对夫夷江湿地公园的建设与保护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国家林草局会在年度进行批复和授牌。

(三)生态惠民明显增效

1.产业发展更为高效。一是油茶基地规模继续扩建。截至11月,全市已完成油茶新造3.78万亩、低产林改造9.14万亩,预计全年可完成油茶新造4.5万亩、低产林改造11.9万亩,全市油茶种植面积在年底可达210.32万亩,居全省第5位。二是产业发展财政支持力度继续加大。全年共争取产业发展资金5117万元;争取2023年中央财政发展专项资金油茶林营造项目入库,8个县市共申报7.91万亩6813万元。三是林业龙头企业培育继续增长。完成省、市级林业龙头企业申报和运行监测工作,全市新增11家市级林业龙头企业,申报省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13 家。截止目前,全市共有31家市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60家省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4家国家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极大地带动林业产业的稳定发展。

2.生态补偿更加健全。一是公益林补偿和天然林补助继续稳定。根据国家、省政策规定,全年对606万亩(其中国家级459万亩、省级147万亩)非国有(集体和个人)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给予15.5元/亩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覆盖全市12个县市区,补偿资金9392万元;对326.7万亩非国有天然商品林给予13.75元/亩停伐管护补助,覆盖全市9个县市,补助资金4492万元。通过实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一定程度上保障林农经济收入持续稳定。二是公益性岗位补助继续强化。2022年共选聘护林员9091名,其中生态护林员7125名、劳务工资报酬标准10000元/人·年;选聘其他公益性护林员1966名,劳务工资报酬3500元-10000/人·年之间,共计发放护林员工资约8300万元,促进林农收入稳定增收。三是退耕还林政策继续执行。原退耕地每亩每年补助105元,原每亩退耕地20元每年的现金补助,继续发放,并与管护任务挂钩。新一轮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分三次拨付,通过实施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实现参加退耕还林的农户可实现增收。

3.乡村振兴更有活力一是乡村振兴高效衔接2022年度共争取上级支持林业资金9.99亿元。选派工作队进入洞口县竹市镇竹龙村,新一轮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全面起航,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乡村美化绿化等方面给予全方面多的帮扶。持续发挥生态护林员脱贫功效。二是国有林场改革支持持续加大。全年共为36个国有林场从上级争取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林道建设,产业发展等项目资金2440万元,提升了国有林场的发展后劲。同时积极组织欠发达林场积极申报2023年巩固提升项目34个,资金总额达3191万元。三是城乡绿化品质大幅提升。2022年全市适龄公民参加义务植树达407.9万人次,完成造林绿化、认种认养、抚育管理、互联网+义务植树折算成植树1896.2万株,各县市区义务植树活动开展绿和完成率均达到100%以上,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1.67 %,建成 857个义务植树基地,持续推进24个森林小镇、34个国家森林村庄建设,邵阳青山绿水的生态优势得到进一步巩固。

(四)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1.林长制机制高效运行。一是林长制体系全面建立。林长制全面推行,市委召开了2022年度总林长会议,出台了1号总林长林,一长三员网格化管护体系全面建立,全市共设立林长12260名,配置监管员1235名、执法员995名、护林员9243名,确保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切实落实源头治理责任。规范出台了8+6制度体系,通过加密加力制度规范,实现以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以林长制推动林长治。重点推进了一网一牌一码一图一库巡护体系建设。二是林长制机制基本完善。做好加法,建立林长制+业务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做好减法,开拓思路减掉林业发展中的不合时宜的东西。做好乘法,以林长制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林业效益的倍增。做好除法,利用林长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守住林业发展的底线。三是林长制基础有力保障。紧紧扣住基层乡镇林长办和县林长办这个根本,确保林长制基层有机构编制、有固定人员、有办公场地、有管理制度、有运行实效。绥宁县全面恢复乡镇林业站,实行林业站+林长办机制,确保林业工作保障有力。

2.森林防火机制全面筑牢。一是森林防火责任更加压实。在今年这个特殊干旱之年,须有行特别之策的前瞻思考,在国家、省出台森林防火制度的基础上,出台了《邵阳市野外用火管理办法》、邵阳市第1号林长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12条措施》等制度,从制度层面压实各级森林防火责任。二是森林防火路径更加明晰。建立起紧紧围绕坚持预防为主,处早处小一个原则,牢守不因森林火灾发生人员伤亡,两条底线,管控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三个重点,做好宣传教育、值班值守、火源管控、训练演练、联防联控、打击处理、督查检查七个环节抓森林防火的工作路径,紧紧依靠四级林长,用超常规手段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三是野外火源管控全面从严。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全部立卡设点,建立检查站,对进山人员进行严格管控,实行进山扫码,严禁火种进山。护林员积极开展护林员,在森林防火重点期、特护期,要求护林员每天巡林不得低于6小时,特护起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市县两级共派出373个(次)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插乡镇、村组、山头,对各地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5个巡林工作和防火工作滞后的县市区一把手进行约谈。全市共打击处罚野外用火行为382起,对野外火源管控不力的12个乡镇开具罚单12张,落实罚款120万元,对3个问题较多的县市区实施挂牌。

3.林业科技创新机制日益完善。一是林业高素质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加大。全年共引进林业人才5 名,截止目前全局系统共引进硕士研究生19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人才13名,人才工作环境宽松。二是科研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全市林业系统第一个(朱晓花)杰青培养科研项目平台成功搭建,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合作顺利建成南山国家公园草地生态系统定位监测站,北京林业科技大学在宝庆森林公园建设林区过火山林土壤影响分析研究观察点。三是科研成果不断涌现。高质量完成省林业局委派的湘西南片区森林蓄积量调查、年度林草综合监测任务、全省草地固定样地监测工作,发表论文4篇,编写专著2本,申请专利2个。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把舵定航,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林业局的关心指导,离不开市直相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全市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奋力拼搏。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邵阳林业还存在诸多难题和瓶颈:

国土绿化急需提质扩量,森林资源总量增长后劲不足,森林质量和生态系统固碳能力急需提升,绿色强市的建设任务任重道远。林草资源的保护难度不断增大,森林防火形势越发严峻,森林病虫害防治控局面依然压头,违法使用破坏林地案件时起发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不多,林业产业发展效益不佳,林业科技创新能力不强,林业治理能力与林业高质量发展不相适应。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无

本年已按质按量完成了所有绩效目标及上级布置的任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名词解释应包含本部门专有名词,如市财政局应有对“财政事务”科目的解释,可参考中央相关部门的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附件: 邵阳市林业局2022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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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0739-5323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