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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二十、部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部门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市级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负责城市规划区以外的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根据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根据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沙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査,拟订及调整市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理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中央、省委托市政府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根据相关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市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统一推进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加快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二)机构设置。邵阳市林业局内设11个科室和1个服务中心:办公室、政工科、规划财务科、林业执法科、造林绿化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市退耕还林办公室、市油茶管理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科(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森林防火科、机关党委、林长办、邵阳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邵阳市林业局部门本级
2、邵阳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97.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7.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009.8万元,主要是2024年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未将非税收入执收成本纳入(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部门单位支出安排不与专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挂钩)。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997.3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6万元,农林水支出772.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21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2023年预算为50.4万元,2024年预算为43.4万元,比上年减少7万元,下降13.89%,主要原因是:2023年初预算按照8000元/人/年安排到单位,2024年初预算按照7000元/人/年安排到单位。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3年预算为69.12万元,2024年预算为72.27万元,比上年增加3.15万元,增长4.55%,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晋级晋档导致基数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2023年预算为0.89万元,2024年预算为0.89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2023年预算为3.29万元,2024年预算为2.37万元,比上年减少0.92万元,减少27.96%,主要原因是:2023年工伤预算按基数的1%安排预算,2024年工伤预算按基数的0.7%安排预算。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3年预算为30.48万元,2024年预算为31.65万元,比上年增加1.17万元,增长3.84%,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晋级晋档导致基数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3年预算为18.67万元,2024年预算为19.95万元,比上年增加1.28万元,增长6.85%,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晋级晋档导致基数增加。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
2023年预算为696.43万元,2024年预算为772.59万元,比上年增加76.16万元,增长10.93%,主要原因是:1.人员异动、晋级晋档导致基数增加;2.2023年古树名木保护经费预算在其他林业和草原(项),2024年预算在行政运行(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3年预算为51.84万元,2024年预算为54.21万元,比上年增加2.37万元,增长4.57%,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晋级晋档导致基数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97.3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6万元,农林水支出772.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21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2023年预算为50.4万元,2024年预算为43.4万元,比上年减少7万元,下降13.89%,主要原因是:2023年初预算按照8000元/人/年安排到单位,2024年初预算按照7000元/人/年安排到单位。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35%。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3年预算为69.12万元,2024年预算为72.27万元,比上年增加3.15万元,增长4.55%,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晋级晋档导致基数增加。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25%。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2023年预算为0.89万元,2024年预算为0.89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0.09%。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2023年预算为3.29万元,2024年预算为2.37万元,比上年减少0.92万元,减少27.96%,主要原因是:2023年工伤预算按基数的1%安排预算,2024年工伤预算按基数的0.7%安排预算。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0.24%。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3年预算为30.48万元,2024年预算为31.65万元,比上年增加1.17万元,增长3.84%,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晋级晋档导致基数增加。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17%。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3年预算为18.67万元,2024年预算为19.95万元,比上年增加1.28万元,增长6.85%,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晋级晋档导致基数增加。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
2023年预算为696.43万元,2024年预算为772.59万元,比上年增加76.16万元,增长10.93%,主要原因是:1.人员异动、晋级晋档导致基数增加;2.2023年古树名木保护经费预算在其他林业和草原(项),2024年预算在行政运行(项)。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7.46%。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3年预算为51.84万元,2024年预算为54.21万元,比上年增加2.37万元,增长4.57%,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晋级晋档导致基数增加。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44%。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837.3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6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林业专项工作经费、林长制工作经费、古树名木保护经费等,其中:古树名木保护经费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古树名木保护方面;林长制工作经费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林长制工作开展方面;林业专项工作经费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森林防火,草种资源库建设、支持南山国家公园建设,保护地优化整合,湿地保护和监管,国有林场改革、油茶产业发展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林业综合服务中心等1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54.1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37万元,上升6.47%,主要是人员异动、晋级晋档导致。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林业综合服务中心等1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1万元,主要是公车老化以及工作开展需要导致用车成本增加。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8万元,①拟召开2024年全市林业工作会议,人数77人,内容为总结2023年林业工作成效,安排部署2024年我市林业工作;②拟召开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会议,人数24人,内容为总结2023年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2024年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③拟召开林长制工作会议,人数70人,内容为提升林长制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和森林资源监测水平,推深做实林长制;④拟召开油茶工作会议,人数24人,内容为安排部署油茶工作;⑤拟召开双重工作会议,人数24人,内容为加强双重项目工作推进,加强双重项目建设。等。
培训费预算4万元,①拟开展森林防火业务能力培训,人数200人,内容为提升我市基层森林防火业务能力;②拟开展双重项目业务能力培训,人数24人,内容为提升我市双重项目建设水平。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1.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94.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7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9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7.33万元,项目支出16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