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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邵阳市林业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邵阳市林业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一、 部门职责
单位职能概述: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六)负责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
(八)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根据相关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減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邵阳市林业局内设10个科室和1个服务中心:办公室、政工科、规划财务科、林业执法科、造林绿化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市退耕还林办公室、市油茶管理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科(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森林防火科、机关党委、邵阳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邵阳市林业局部门本级
2、邵阳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收、支总计2676.14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248.87万元,增长10.25%,主要是因为增加了林业专项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48.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8.7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3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1万元,占80.47%;项目支出259.89万元,占19.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76.14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248.87万元,增长10.25%,主要是因为增加了林业专项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出1330.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64.85万元,降低16.6%,主要是原因: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狠抓内部管理,继续压缩不必要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30.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2万元,占4.77%;卫生健康支出43.34万元,占3.26%;农林水支出1189.23万元,占89.36%;住房保障支出34.8万元,占2.6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36.2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3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未预算,支出决算为49.1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独生子女津贴没有列入预算,由单位自筹资金支付,二是支付上一年度未支付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未预算,支出决算为13.99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指标下达时间的原因,未来得及通知其家属领取。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年初预算为1.45万元,支出决算为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5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用上年度结余资金支付导致本年度支出数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24.87万元,支出决算为22.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用上年度结余资金支付导致本年度支出数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20.44万元,支出决算为2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其他农业支出。年初未预算,支出决算为2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7、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641.81万元,支出决算为627.04万元,完成预算的97.7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用上年度结余资金支付导致本年度支出数减少。二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狠抓内部管理,继续压缩不必要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未预算,年中支出决算为1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10万元。
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培育。年初未预算,支出决算为2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
10、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与转化。年初未预算,支出决算为5万元, 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1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管理。年初未预算,支出决算为3.86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12、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和草原防灾减灾。年初未预算,支出决算为9.9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13、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年初预算为90万元,支出决算为31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8.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安排。
14、住房保障住房改革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为34.8万元,支出决算为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7.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9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 退休费、 生活补助、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43.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0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3万元,支出决算为14.58万元,完成预算的27.5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0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车辆维护、燃油使用严格政府定点采购,确保单位经费只减不增。与上年相比减少0.04万元,降低0.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92万元,占40.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66万元,占59.3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66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内团组157个、来宾920人次,主要用于国家、省、县级林业局检查指导工作及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护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十、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作为其他有关部门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3.4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85.92万元,增长118.04%。主要原因是扶贫资金拨付、林业专业设备购置、办公设施改造工程等刚性支出没有年初预算安排。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授课费0.5万元,内容为开展新森林法培训,人数63人;内容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人数55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4.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1.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8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1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目录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2
邵阳市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自评单位: 邵阳市林业局 (单位公章)
日期: 2021 年 6 月 18 日
邵阳市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 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邵阳市林业局内设10个科室和1个服务中心:办公室、政工科、规划财务科、林业执法科、造林绿化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市退耕还林办公室、市油茶管理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科(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森林防火科,机关党委,邵阳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2020年末,我局人员编制为46人,年末实际在职人数为43人。年末离退休人员68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68人。
2、主要工作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根据相关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減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2020年工作计划
(1)坚持城内城外齐攻坚,全力冲刺国家森林城市;
(2)坚持山上山下齐并进,夯实生态林业本底;
(3)坚持严管和执法并重,守住生态林业红线。一是以“保护地”为抓手,加强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保护打击力度;
(4)坚持传统和特色产业齐抓,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5)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加强行业队伍建设。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及范围
2020年度,我局总支出133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支出、正常办公所需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259.89万元,其中扶贫帮扶2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10万元,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200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9.89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度,我局财政拨款1848.71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828.93万元,年中追加经费560.78万元,省指标拨款459万元,
2020年度,我局总支出133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71万元,项目支出259.89万元
(二)、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基本支出107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支出、正常办公所需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中:三公经费14.58万元,公务接待8.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5.92万元。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照《邵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执行,招待费实行先申报后招待,接待经费凭据报销,报销凭证包括财务票据(发票)、公务卡结算单、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与派出单位公函要相一致,一起作为财务报销凭证。车辆维护、燃油都使用政府定点的机构,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维护采购。
(三)专项(项目)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
2020年,专项项目支出259.89万元,其中扶贫帮扶2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10万元,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200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9.89万元。
2、专项(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专项资金的支付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上级批复的建设实施方案实施,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和监理制等,项目建设内容无更改,项目完工后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和专门的技术机构出具验收报告,财务凭完整的审批验收程序办理付款。项目资金的使用依据湖南省林业项目管理制度、邵阳市林业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资金全部用于项目支出,无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超预算支出等情况。
三、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制定了健全完整有效的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实行帐物分离,确定专人负责.财务部门负责管帐,办公室负责管物。固定资产的购置都需书面报告局领导,经局领导的审批后,送局采购领导小组讨论批准后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办公室凭政府采购批件按相关标准规定组织采购,科室领用时需在发票上签具领用属实。办公室建立实物资产的购、存、发台账。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预算配置
2020年,我局在职人员编制数为46人,年末实际在职人数为43人,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为93.5%。
我局2020年的“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4.58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4.62万元,基本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2020年8.66万元,2019年8.66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2020年为5.92万元,2019年为5.96万元,比上年减少0.04万元,变动率为0.67%;公务车购置费2020年、2019年均为0。
2020年商品和服务支出数为339.45万元,2019年商品和服务支出数为323.16万元,增加16.29万元,变动率为5.04 %。主要是我单位电梯老化维修(护)费用增加。
2020年度实际完成非税收入 975.46万元,其中市本级直接征收448万元,省级分成返回527.46万元,年度非税收入预算数为580万元。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及时上缴财政专户,未发生截留、坐支、转移等现象。
1、 预算执行
2020年度,我局财政拨款1848.71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828.93万元,年中追加经费560.78万元,追加的资金都是因落实国家政策、增人增资等而产生的调整,所以预算的调整率为0。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53万元,年末实际支出数为14.58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27.51%。其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强内部管理,从严控制各项非正常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 预算管理
为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我局制定了《局机关事务工作管理办法》、《邵阳市林业局机关财务集中会审实施办法》、《邵阳市林业局财务报账管理办法》、《邵阳市林业局机关经费开支管理补充规定》等一系列合法合规、较为完整的、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财务管理制度。坚持经费预算科学化、精细化,执行控制规范化、责任化,监督检查常态化、同步化。
资金的支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挪用、虚列支出、随意借用等情况;重大财务事项经由集体研究决策;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原始凭证的取得真实有效;无超范围、超预算开支;无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奖金等现象。
部门预决算信息按规定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3、 职责履行
2020年,邵阳林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总抓手,围绕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惠民三大重点及“森林调优、湿地提质、城乡添绿、产业增效、管服做精”五大主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全力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全力推进国家南山公园体制试点;全力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全市自然保护地由整合优化前54个整合为32个,其中国家公园(试点)1个、自然保护区3个、自然公园25个、地质公园2个。保护地面积达到232119.68公顷;全力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全市完成造林20.4万亩;全力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强化森林防火工作、征占用林地的监管和林业执法力度;全力转型提质惠民产业,完成油茶新造低改10万亩,完成竹林道建设100公里,年接待游客46万人次、实现综合收入30亿元,认真落实中央“生态保护脱贫一批”的目标,着力推进生态护林员转岗脱贫,2020年开发公益岗位6552个,人平增收10000元/年,实现了一人护林全家脱贫。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在2020年度邵阳市综合绩效考核为良好。
六、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力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一年来,我们始终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作为重大生态工程、重要民生工程、重点品牌工程来抓。认真开展生态廊道建设、城区“补天窗”、义务植树、小游园、机关单位绿化提质、农村房前屋后、乡镇公园等绿化工程。邀请省绿委办和特聘专家对我市森林城市开展预检,国家森林城市考核的五大体系、37项具体指标均达到国家验收的标准。申报验收的《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报告》《国家森林城市指标自查报告》《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报告》以及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专题片和画册等评估资料全部完成。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和国家森林城市考核政策调整,今年国家尚未启动验收考核,预计在2021年6月份前开展考核验收工作。一是坚持高位推进。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创森工作,文密书记主持召开全市创森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并率领市委常委领导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推进森林城市建设;事青市长主持召开创森督战会,对创森冲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拥军副市长多次深入创森项目一线调度,推动工作落实落地。市财政克服疫情影响预算4000万元用于创森攻坚。126个市直单位筹集资金2600万元对“生态廊道”建设实行联点建绿;积极引导吸引社会资本26亿元参与森林城市创建。二是坚持全域创森。全市坚持联动共建,全面开展全域创建。城步、洞口县已获得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批复。截至目前,全市9个县市全部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构建了市本级(含三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县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上下联动机制,也是全省唯一一个所有县(市)都申请创建森林城市的市州。11月份,新邵、武冈、邵东省级森林城市通过验收,正等待授牌。三是坚持补齐短板。在城区,完成了体育新城、森林游步道、体育大道、邵水河两岸风光带、G55邵阳西连接线、岳飞纪念馆游园广场、立新路、资江两岸新邵段、紫薇公园南坡、莲荷公园等26个重点项目绿化;完成了17个城区“补天窗”绿化工程项目;完成了21个小游园建设、106个机关单位绿化提质,55个单位市级“园林式单位”建设;对规划区实施划绿行动,市城区21处、500多公顷生态良好森林得到保护,并冠名公园名称,纳入城市生态空间一张图。在城区命名出银杏、桂花、杜英、梧桐、樟树等8条特色绿化大道。在城郊建设80公里环城林带、郊野公园、生态休闲氧吧;高标准推进市区生态廊道建设,实施单位联点建绿,完成廊道绿化6500亩。四是坚持全民义务植树。积极开展森林城市主题植树活动,明确规定了每年春节上班第一天和3月份为全民义务植树固定时间。市委书记龚文密、市长刘事青等市委常委会成员带头植树,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响应号召,完成义务植树2056万株,尽责率达到85%,戴口罩造林成为今年义务植树活动一道亮丽的风景。
(二)全力推进国家南山公园体制试点。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是我省唯一、全国首批10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之一。一年来,我们指导出台了《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办法》,并配套出台各项制度、规程65个;编制出台控制性详规、12个专项规划和《南山国家公园建设标准体系》,形成了一体多翼式规划规范体系。完成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现了集体土地、集体林地两个100%统一管理;强化保护优先,严格生态保护,严格项目管控,退出小水电1座、风电1座、家庭养殖场2个、旅游景点开发项目3个、矿权12座。实施生态搬迁,已实施搬迁207户940人,搬迁任务超额完成。加强生态修复,自然恢复林地0.9万亩,修复草地0.5万亩,自然植被覆盖率由原来91%提高至92.7%。2020年9月,接受国家实地评估验收,并根据验收报告意见,目前正在将新宁舜皇山、绥宁黄桑、洞口罗溪调整到试点区范围。
(三)全力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9】42号)和省委、省政府湘办发【2020】18号文件精神,把自然地整合优化工作作为一项的重点工作来抓。通过摸底调查、空缺分析、评估论证、编制优化预案等四个环节。截止目前,整合优化工作基本完成。全市自然保护地由整合优化前54个整合为32个,其中国家公园(试点)1个、自然保护区3个、自然公园25个、地质公园2个。保护地面积达到232119.68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1.11%,基本达到了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政策要求,同时通过整合优化,对一些重大基础设施、民生项目长期规划留足了建设的空间,较好的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
(四)全力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及时调整乡村绿化思路,将工作重心从山上转移到山下的生态廊道和农户的房前屋后及村庄公共绿地绿化上来,全市完成造林20.4万亩。一是推进生态廊道工程。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廊道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县市区为主体,将高速公路、国省干线、铁路、河流两岸沿线第一层可视范围的裸露山地落实到乡镇、村组,用3-4公分的全冠苗建设生态廊道,严禁使用截杆苗木,并积极争取娄怀S70邵阳段、G60大祥区段为省级生态廊道示范项目,打造生态廊道景观。启动了武靖高速武冈段、二广高速新邵、北塔段等生态廊道建设。二是狠抓生态宜居工程。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开展村民的房前屋后、空坪隙地、村庄公共绿地绿化工作,完成了168个秀美村庄、160个扶贫村村部驻地绿化、群众房前屋后绿化工作,得到了广泛认可。同时,积极开展建制乡镇机关院落绿化和公共绿地绿化,已经启动24个森林小镇示范建设,3年内将在全市打造50个森林示范小镇。三是创新送苗下乡活动。积极倡导各级各部门开展“送苗下乡”活动,免费为百姓提供花卉苗木。据统计,全市共发放免费苗木1900万株。同时,为确保“送苗下乡”活动持续开展,减轻单位送苗的资金压力,在县市区选择一批国有林场,整合造林项目资金,专门培育老百姓容易接受的乡土树种和珍稀树种,为群众绿化房前屋后免费提供苗木,建设美丽乡村,把有限的林业项目资金用在刀刃上。
(五)全力做好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一是严格执行“一封控四严禁”措施。新冠肺炎期间,我们严格落实全国人大决定和国务院“一封控四严禁”要求,出台了“一封控四严禁”八条规定,共出动执法巡查车辆2831次,出动人员8670人次,对全市317家人工繁育的养殖场全部封控到位。二是稳妥开展退出补偿处置。按照全省退出种类、补偿范围、处置方案的要求,组织专门工作专班对符合补偿范围的野生动物存栏的种类、数量或重量、用途以及养殖许可证等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登记造册,对全市符合禁食人工繁育单位233家进行退出;按照省市县3:3:4的分摊补偿比例,落实了市级分担补偿金额656.2万元,整个处置工作已在6月底全部完成。三是加强退出处置的后续管理。成立了野生动物后续管理工作专班,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任务和责任,特别是对野生动物退出的贫困户实行一户一册,积极支持产业转型发展。建立的台账,加大维稳力度,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六)全力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一是强化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开展防火集中宣传和常态化宣传,高火险期做到手机短信天天发、村村广播天天放,电视广播天天讲、防火铜锣天天敲、防火宣传车天天跑、防火护林员天天巡。全面推广使用“防火码”微信小程序,在林区卡口全面启用,提高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实现“人为火”火源可溯源;加强野外火种管理,确保火源不进山。在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地等重点林区出入口处设立森林防火接待站,轮流值班,严防死守,并采取进入车辆、人员逐个登记,收留烟花爆竹、钱纸线香等火种,坚决实行野外违法用火“零容忍”;大力开设隔离带,消除火灾隐患。督促县市区、乡镇、村组在重点部位、重点地段开设防火隔离带,消除火灾隐患;健全防火机制,压实防火责任。认真履行森林防火行业监管责任,实行“市-县-乡-村-组”五级包干的网格化管理,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并将责任细化分解到岗到人,切实做到事有人管、火有人防。二是强化征占用林地的监管和林业执法力度。完成征占用林地行政许可的审核审批共21项,直接收取植被恢复费283.78万元,办理林业行政案件12起。三是科学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70.02万亩,其中轻度64.76万亩,发生面积中虫害68.12万亩,病害1.9万亩,其中马尾松毛虫51.94万亩占74.18%。防治面积24.89万亩,其中无公害防治面积23.32万亩,无公害防治率93.68%。全力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全市组织84个专业队523人,筹措资金1215万元,共清理枯死(濒死、衰弱)松木39657株,为计划量的175%。
(六)全力转型提质惠民产业。认真落实“油茶、竹木、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等百大千亿产业要求,全力发展绿色惠民产业。油茶产业方面:完成油茶新造低改10万亩、总面积达201万亩,致力打造“邵阳油茶”公共品牌,引导林农开展标准化种植,提高亩产效益,开展油茶土壤检测,科学搞好油茶配方施肥。楠竹产业方面:以竹林道建设和楠竹深加工为切入点,完成竹林道建设100公里,新增竹笋深加工企业2家,截至目前,全市楠竹基地发展到252万亩,立竹5.03亿根。森林旅游方面:积极发展森林旅游,年接待游客46万人次、实现综合收入30亿元;推进绥宁黄桑、洞口罗溪、新邵岳坪峰等森林康养试点示范基地建设。林下经济发展方面:着力推进林业供给侧改革,培育林业新业态经济,新宁、隆回、新邵县成为国家级、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县,15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或合作社成为国家或省级合作社。新宁的铁皮石斛、邵东的玉竹、新邵的药用玫瑰、隆回的金银花、绥宁的青钱柳、洞口的肉牛等林下产业不断壮大发展。生态脱贫方面:认真落实中央“生态保护脱贫一批”的目标,着力推进生态护林员转岗脱贫,2020年开发公益岗位6552个,人平增收10000元/年,实现了一人护林全家脱贫。
(七)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市林业系统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调动全体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坚持“两个维护”,强化理论学习,对党的政策方针做到即学即行,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和习主席每次考察有关生态文明论述做到及时学习、及时贯彻。特别是对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做到既有学习笔记又有心得体会。二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巡察整改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制度完善。简化办事流程,全面清理林业行政许可事项,主动将行政许可工作集中纳入市政务中心,实行窗口受理、窗口办结。开展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对计财科、资源林政科、野保科、造林科有项目申报的科室进行廉政排查,检查各科室是否按照财政纪律申报项目、是否财政要求拨付资金。同时对森林公安局、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林科所、草山站实行财务内部审计,规范资金使用。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完善规章制度35项,切实将人、财、物、事、权纳入制度笼子和有效监管,筑牢“廉政墙”。三是开展“廉洁单位”创建。强化林业特色,建设“廉政林”,认真谋划,将创森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教育相结合,在宝庆森林公园内建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教育实践基地”,在市宝庆森林公园建设“清风林”“廉政林”基地,完成造林面积30亩,栽植廉政树木300余株。每一棵树上,都挂着认建认养人的名字。开展廉洁林业专项监督行动。我们对生态护林员、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等林业系统的重大资金使用情况、重大项目落实情况、林业执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坚决杜绝林业不廉洁行为。四是狠抓意识形态工作。局党委自觉站在“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思想认识高度,健全完善了党委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不折不扣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开展了“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教育”“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联两访一帮”、“道德讲堂”等意识形态主题阵地活动。围绕意识形态宣传主线,结合林业特点,在中国绿色时报、湖南日报、邵阳日报、人民网、红网等媒体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林业生态建设。五是全面落实机关党建工作。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做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工作。抓好中心组学习,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加强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内法规学习,自觉主动地发挥先进性和先锋模范作用。将主题党日与创建森林城市、创建文明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等活动相结合,以党建促创建。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备注 |
得分 |
投 入 |
预算配置 |
18 |
“三公经费” |
3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3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
3 |
“三公经费” 管理 |
3 |
①招待费用明确招待标准和招待人数,1分;②车辆维护、燃油使用政府定点,1分。③制定“三公经费”管理办法,1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3 |
|||
公务 招待费变动率 |
2 |
“公务招待费”变动率≤0,计2分;“公务招待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公务招待费变动率=[(本年度“公务招待费”总额-上年度“公务招待费”总额)/上年度“公务招待费”总额]×100%。 |
2 |
|||
公务用车购置 运行费 变动率 |
2 |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变动率≤0,计2分;“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变动率=[(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总额-上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总额)/上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总额]×100%。 |
2 |
|||
商品 和服务支出 变动率 |
2 |
“商品和服务支出”变动率≤0,计2分;“商品和服务支出”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商品和服务支出”变动率=[(本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上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上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100%。 |
1 |
|||
重点 支出 安排率 |
2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2分;80%(含)-90%,计1分;70%(含)-80%,计0.5分;低于70%不得分。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
2 |
|||
非税 收入 管理 |
2 |
①实行收支两条线,1分; ②未发生截留、坐支或转移,1分。以上每发现一次违规现象扣1分,扣完为止。 |
|
1 |
|||
非税 收入 完成率 |
2 |
非税收入完成率100%,2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非税收入完成率=(2020年度非税实际收入完成数/2020年度非税收入预算数)×100%,有减免因素的,以非税局确定的为准。 |
2 |
|||
过 程 过 程 |
预算执行 |
8 |
预算 完成率 |
2 |
完成率<1,计2分, 完成率=1,计1分, 完成率>1,不得分。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预算完成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 |
2 |
资金 结余 |
2 |
结余超过10%(不含),2分;结余在0-10%(含)的,1分;本年超支不得分。 |
本项结余不含未完工项目资金的结转数。 |
2 |
|||
“三公经费” |
2 |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2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单位没有制定“三公”经费预算,该项不得分。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2 |
|||
政府 采购 |
2 |
①编制政府采购年度预算并上报的,0.5分;②追加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0.5分;③政府采购执行率=100%,计1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实行政府采购金额/应实行政府采购金额)×100%。应实行政府采金额以《湘财购[2012]27号》文件为标准。 |
2 |
|||
预算管理 |
28 |
管理 制度 |
6 |
①已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 ④会计基础工作健全,1分; ⑤会计档案符合规定要求,1分; ⑥项目管理规范(包括项目立项、申报、招投标、制度建立、按时完工等),1分,每发现少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
|
6 |
|
内控制度情况 |
4分 |
内部控制制度完全执行,4分,执行过程中,某个环节(节点)执行不到位的,每个环节(节点)扣1分,扣完为止。 |
|
4 |
|||
过程 |
资金 使用 |
14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⑤重大财务事项经由集体研究决策; ⑥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⑦原始凭证的取得真实有效; ⑧无超范围、超预算开支; ⑨无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奖金,无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款项。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12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
4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4 |
|||
资产管理 |
20 |
管理 制度 |
2 |
①已制定资产管理制度,1分; |
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2 |
|
资产 管理 |
16 |
①资产保存完整;②资产配置合理;③资产处置规范; |
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16 |
|||
固定 资产 |
2 |
固定资产利用率,100%,2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2 |
|||
绩效管理 |
17 |
目标 管理 |
8 |
①本单位所有专项、项目资金均实行目标管理的,各2分,每少一个专项、项目的,扣1分,扣完为止;②编制并报送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2分;③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公开以上目标的,2分,否则不得分。 |
|
8 |
|
绩效 评价 管理 |
7 |
①开展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的,2分,每少一个专项资金的自评扣1分,扣完为止;②开展2019年度已完工项目绩效自评的,2分,每少一个项目扣1分,扣完为止;③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1分;④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公开以上自评报告材料的,2分。 |
|
7 |
|||
|
|
|
评价 结果 运用 |
2 |
根据2019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和单位自评情况,向财政报送整改结果并整改到位的,2分,否则不得分。 |
|
2 |
产 出 |
职责履行 |
5 |
重点 工作 完成率 |
2 |
该项得分=重点工作完成率×2 |
重点工作为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 |
2 |
工作 质量 |
3 |
以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标准,优秀,计3分;良好,2分;合格,1分;不合格,0分。 |
|
2 |
|||
效 果 |
履职效益 |
4 |
经济 效益 |
2 |
此三项指标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评价。 |
2 |
|
社会 效益 |
|||||||
生态 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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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2 |
90%(含)以上计2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不少于30份)。 |
2 |
|||
合计 |
|
95 |
附件3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自评项目名称: 林业专项支出
自评项目单位: 邵阳市林业局
项目主管部门: 邵阳市林业局
日期:2021 年6月18日
目绩效自评报告表
(实施单位用)
填报单位:邵阳市林业局 填报日期:2021年6月18日
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林业专项支出 |
|||||
项目主要内容 |
中央育林基金减收补助资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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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
邵阳市林业局 |
主管部门 |
邵阳市林业局 |
||||
单位负责人 |
刘文龙 |
项目负责人 |
刘湘中 |
||||
项目属性 |
☑经常性 □一次性 □新增 □延续 |
||||||
资金总额 及构成 |
总额:434万元,其中:省级财政0万元;市级财政0万元;其他0万元。 万元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0 年1月起至2020年12月止 |
||||||
实施情况 |
项目立项依据 |
湘财预[2010]250号文件,《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9年半年和2010年全年省对市县降低育林基金征收标准后财政减收补助资金的通知》 |
|||||
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 |
为保证降低育林基金征收标准后基层林业部门经费的正常开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中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10中央对地方降低育林基金征收标准后财政减收补助资金的通知》(财预[2010]442号)精神,下达我市降低育林基金征收标准后地方财政减收补助资金,并编入年度预算。 |
||||||
专家评审论证 结论 |
|
||||||
是否实施政府采购及金额 |
☑是 □否 |
||||||
是否实行 招投标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国库 集中支付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工程代理和投资评审制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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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合同管理制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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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财政双控账户管理 管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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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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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情况 |
管理制度 和办法名称 |
湖南省林业项目管理办法 |
|||||
具体工作措施 |
弥补经费不足,主要用于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
项目调整内容及报批程序和手续 |
无项目调整内容,报批程序和手续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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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工验收情况 |
|
||||||
资金管理情况 |
资金使用管理 |
根据《邵阳市林业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进行核算,市财政局监管,专款专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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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
依据邵阳市林业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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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
内容 |
应到位资金(万元)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实际支出(万元) |
结余资金(万元) |
||
中央财政 |
434 |
276.8 |
184.53 |
9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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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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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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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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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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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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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成果 |
资金到位率100%;造林任务完成率85%;林业有害生物控制率在4‰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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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效益 |
全力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国家南山公园体制试点、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国土绿化行动,全力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全力转型提质惠民产业,确保林业部门正常运转和林农负担不反弹。林业依法行政合格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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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结论 |
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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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与建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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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主管部门(盖章): |
单位负责人:刘文龙
项目负责人:刘湘中
评价负责人:孙文雅
附件4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自评项目名称: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自评项目单位: 邵阳市林业局
项目主管部门: 邵阳市林业局
日期:2021 年6月18日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表
(实施单位用)
填报单位:邵阳市林业局 填报日期:2021年6月 18日
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
|||||
项目主要内容 |
通过整合优化工作,基本达到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政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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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
邵阳市林业局 |
主管部门 |
邵阳市林业局 |
||||
单位负责人 |
刘文龙 |
项目负责人 |
吕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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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经常性 ☑一次性 □新增 □延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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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总额 及构成 |
总额:24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0万元;市级财政245万元;其他 0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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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20 年01月起至2020年12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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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情况 |
项目立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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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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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论证 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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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施政府采购及金额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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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 招投标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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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国库 集中支付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工程代理和投资评审制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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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合同管理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财政双控账户管理 管理 |
□是 ☑否 |
||||||
是否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
□是 ☑否 |
||||||
管理情况 |
管理制度 和办法名称 |
湖南省林业项目管理办法 |
|||||
具体工作措施 |
|
||||||
项目调整内容及报批程序和手续 |
无项目调整内容,报批程序和手续完整。 |
||||||
项目完工验收情况 |
|
||||||
资金管理情况 |
资金使用管理 |
根据《邵阳市林业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进行核算,市财政局监管,专款专用。 |
|||||
财务管理制度 |
依据邵阳市林业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 |
||||||
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
内容 |
应到位资金(万元)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实际支出(万元) |
结余资金(万元) |
||
中央财政 |
|
|
|
|
|||
省级财政 |
|
|
|
|
|||
市级财政 |
245 |
245 |
24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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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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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45 |
245 |
24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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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成果 |
1、摸底调查报告文本及图集; 2、邵阳市自然保护地调查表及统计表 3、自然保护地矢量图及数据库。 1、评估论证报告文本及图集; 2、保护地评估表及统计表; 3、矢量图及数据库。 三、空缺地分析成果 1、空缺地分析报告文本及图集; 2、空缺地分析表及统计表; 3、矢量图及数据库。 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 1、整合优化预案报告文本及图集; 2、保护地整合优化评价表; 3、矢量图及数据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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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效益 |
1.《邵阳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已获省自然保护整合优化联席会议单位组织的评审通过。整合优化后,全市55个自然保护地拟整合优化为30个(国家公园(试点)1个、自然保护区3个、自然公园25个、原生境保护区1个面积232119.68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1.11%,比整合优化前增加0.52%。我市整合优化工作基本达到了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政策要求,同时通过整合优化,也对一些重大基础设施、民生项目长期规划留足了建设的空间,较好的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 2.邵阳市林业局被评为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先进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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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结论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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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与建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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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主管部门(盖章): |
单位负责人:刘文龙
项目负责人:吕群
评价负责人:孙文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