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分享到:
邵阳市林业局2021年财政预算信息
文件名称: 邵阳市林业局2021年财政预算信息
索引号: 4305000057/2021-02233  
公开目录: 财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1-02-0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2-05 有效期: 永久

   

第一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一般性支出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般性支出预算表

十一、新增资产申报表

十二、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邵阳市林业局2021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责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市级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负责城市规划区以外的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根据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根据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沙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査,拟订及调整市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理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中央、省委托市政府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根据相关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市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统一推进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加快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二)机构设置

邵阳市林业局内设8个科室和1个服务中心办公室、政工科、规划财务科、林业执法科、造林绿化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市退耕还林办公室、市油茶管理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科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邵阳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邵阳市林业局部门本级

2、邵阳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29.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29.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06.89万元,下降8.6%原因是:减少了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拨款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29.3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62万元,农林水支出974.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06.89万元下降8.6%,原因是:减少了林业项目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29.39万元。基本支出:629.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5.02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105.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53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其中:按项目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108.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等方面支出其他支出391.6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事业发展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36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9万元,主要原因是邵阳市林业局全面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一般性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性支出预算数为86.5万元,其其中:办公费6.5万元,印刷费6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3万元,物业管理费3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4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公务接待费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万元。

2021年一般性支出预算较2020年减少71万元,主要是继续发扬厉行节约的工作作风,压缩不必要的日常公用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邵阳市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5.84万元,2020年预算减少15.91万元下降13.07%,主要是:1、继续树立过“苦日子”的思想 ,2、持续发扬厉行节约的工作作风。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邵阳市林业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邵阳市林业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底,邵阳市林业共有公务用车2辆,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2021年暂时没有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实施了绩效目标管理,填报了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见第二部分附件第12表和项目支出目标绩效表(见第三部分附件)。

八、名词解释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邵阳市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邵阳市林业局2021年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邵阳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0739-5323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