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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邵阳市林业局决算说明
文件名称: 2018邵阳市林业局决算说明
索引号: 4305000057/1565-01969  
公开目录: 财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19-08-1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有效期: 永久

邵阳市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邵阳市林业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录

第一部分 邵阳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邵阳市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表

第三部分邵阳市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邵阳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组织拟订相关市级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责任;制定全市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拟订全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的建设;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邵阳市林业局内设12个科室站办,其中职能科室8个: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资源林政科(政策法规科、林业改革发展科)、造林绿化管理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市退耕还林办公室)、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科)、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科、山林纠纷调处科(市人民政府处理山林纠纷办公室)。内设事业单位4个:邵阳市林木种苗站、邵阳市林业产业行业管理办公室、邵阳市林业基金征收管理站、邵阳市林业技术推广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邵阳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不含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根据市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独立核算二级机构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

第二部分邵阳市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邵阳市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1,270.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0.21万元。比上年减少23.13%,占本年总收入的10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0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6.78万元,占本年总支出98.21%。项目支出19.84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79%。与2017年比,减少592.37万元,减少34.87%。主要原因为:项目扫尾支出减少,人员减少所致。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09.42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70.21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939.21元,财政拨款支出 1,106.6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02.80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29万元,减少16.2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1,270.21万元,政府性基金为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1、人员减少、项目扫尾导致收入支出相应减少;2、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加强单位内部管理,落实厉行节约原则。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6.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592.37万元,减少34.87%。减少的主要原因为:1、人员减少、项目扫尾导致支出相应减少,2、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狠抓单位内部管理,落实厉行节约原则。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0.21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14.78%。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382.26万元,减少23.13%。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项目扫尾导致收入相应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06.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71万元,占8.6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0.11万元,占8.14%。农林水支出891.79万元,占80.59%。住房保障支出29.02万元,占2.62%。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592.37万元,减少34.87%。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项目扫尾导致支出相应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7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6.62万元。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670.83万元,比上年减少0.57%。商品和服务支出355.5万元,比上年减少20.0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93万元,比上年减少85.71%。其他资本性支出1.52万元,比上年减少87.98%。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9万元,上年无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项目支出19.84万元,比上年减少90.88%。减少原因:1、人员减少,项目扫尾阶段;2、我单位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加强单位内部管理,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及市委十项规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邵阳市林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6.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20.76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66.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6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55万元,完成预算的22.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5.17万元,占38.15%。公务用车保有量2,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8.38万元,占61.85%。公务接待127批次957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28.47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对2018年度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公开网址为:邵阳市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_ 部门预算绩效_ 邵阳市人民政府 (shaoyang.gov.cn)。

(二)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邵阳市林业局没有重点项目资金预算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邵阳市林业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366.02万元。比2017年减少91.3万元。主要原因是:1、人员减少,2、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狠抓单位内部管理,落实厉行节约原则。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74.45万元,其中:货物6.09万元;服务68.36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33.22万元,其中:货物4.39万元;服务28.8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2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附件

附件12018年度邵阳市林业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附件2:邵阳市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邵阳市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邵阳市林业局内设机构共设有12个科室局站办,其中职能科室8个:办公室、政工科、计划财务科、资源林政科(政策法规科、林业改革发展科)、造林绿化管理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市退耕还林办公室)、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科)、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科、山林纠纷调处科(市人民政府处理山林纠纷办公室)。内设事业单位4个:邵阳市林木种苗站、邵阳市林业产业行业管理办公室、邵阳市林业基金征收管理站、邵阳市林业技术推广站。市林业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26名,工勤事业编制2名;内设四个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4名。

2018年末,我局人员编制为52人,年末实际在职人数为42人。年末离退休人员70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69人。

2、主要工作职能

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组织拟订相关市级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责任;制定全市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拟订全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的建设;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2018年工作计划

(一)全面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

(二)持续开展“四边五年”绿色行动;

(三)做大做强邵阳油茶产业;

(四)切实做好森林防火管控。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度,我局财政拨款12702064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10066529元,年中追加经费695535元,省指标拨款550000元,非税收入预算安排0元。

2018年度,我局总支出11066226.57元,其中基本支出10867826.57元,项目支出198400元。

(二)基本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10867826.57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支出、正常办公所需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中:三公经费   135487.17元,公务接待83813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51674.17 元。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照《邵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执行,招待费实行先申报后招待,接待经费凭据报销,报销凭证包括财务票据(发票)、公务卡结算单、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与派出单位公函要相一致,一起作为财务报销凭证。车辆维护、燃油都使用政府定点的机构,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维护采购。

(三)专项支出

2018年,专项项目支出 198400元,主要是用于保障森林防火通信费用支出。项目资金的使用依据湖南省林业项目管理制度、邵阳市林业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资金全部用于项目支出,无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超预算支出等情况。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专项资金的支付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上级批复的建设实施方案实施,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和监理制等,项目建设内容无更改,项目完工后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和专门的技术机构出具验收报告,财务凭完整的审批验收程序办理付款。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制定了健全完整有效的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实行帐物分离,确定专人负责.财务部门负责管帐,办公室负责管物。固定资产的购置都需书面报告局领导,经局领导的审批后,送局采购领导小组讨论批准后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办公室凭政府采购批件按相关标准规定组织采购,科室领用时需在发票上签具领用属实。办公室建立实物资产的购、存、发台账。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五、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预算配置

2018年,我局在职人员编制数为52人,年末实际在职人数为42人,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为79.25%

我局2018年的“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35487.17元,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420229.42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67.76%。其中公务接待2018年为83813元,2017年为379476元,变动率为-77.91%;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2018年为51674.17 元,2017年为40753.42元,变动率为26.8 %;公务车购置费2018年、2017年均为0

2018年商品和服务支出数为3555001.44 元,2017年为6570301.97元,变动率为-45.89 %。一是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二是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临近扫尾阶段。

2018年度实际完成非税收入11642757元,其中市本级直接征收4725318元,省级分成返回给市辖三区 6917439 元,年度非税收入预算数为800000元。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及时上缴财政专户,未发生截留、坐支、转移等现象。

1预算执行

2018年年初预算安排10066529 元,年中追加了经费695535元,追加的资金都是因落实国家政策、增人增资等而产生的调整,所以预算的调整率为0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550000元,年末实际支出数为135487.17 元,“三公经费”控制率24.63%。其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强内部管理,从严控制各项非正常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预算管理

为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我局制定了《局机关事务工作管理办法》、《邵阳市林业局机关财务集中会审实施办法》、重新修订了《邵阳市林业局财务报账管理办法》、《邵阳市林业局机关经费开支管理补充规定》等一系列合法合规、较为完整的、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财务管理制度。坚持经费预算科学化、精细化,执行控制规范化、责任化,监督检查常态化、同步化。

资金的支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挪用、虚列支出、随意借用等情况;重大财务事项经由集体研究决策;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原始凭证的取得真实有效;无超范围、超预算开支;无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奖金等现象。

部门预决算信息按规定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3职责履行

2018年,邵阳林业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林业局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及省局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全市林地面积稳定在1983万亩;森林覆盖预计达到60.65%,比上半年度增长0.14个百分点;活立木蓄积量预计达7776立方米,比上年度增 长4.11个百分点;全市林业产业总产值预计达399亿元,比上年度增长9个百分点。为推进邵阳由绿色大市向生态强市转变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8年度邵阳市绩效综合绩效考核为优秀。

七、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工作完成情况

(一)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有力推进。自316日全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动员大会以来,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成立了创森领导机构、层层召开了动员大会,出台具体举措推动创森工作。一是总体规划通过国家评审。二是省级森林城市创建起步良好。三是五大创森体系整体推进。对标创森五大体系指标要求,启动了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乡村绿化、生态廊道绿化、森林质量提升等38项具体指标创建和提升工作。四是创森有明确的线路图。全市从重点工程、建城区绿化攻坚、乡村绿化攻坚三个方面,举全市之力,力争在2020年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二)国土绿化超额完成。2018年,省局安排我市造林计划任务28万亩。我市自我加压,抓季节、抢天气,完成造林30.76万亩,为省计划的110%;完成近三年新造林补植补造29.5万亩,为灾损应补面积的100%。造林面积按类型分:重点工程造林5.21万亩;良种油茶造林16.5万亩;“四边”地区绿化造林8.5万亩;高速公路、国省干道绿色通道造林5.5万亩(包括通道两侧大苗绿化0.9万亩、沿线“裸露山地”造林3.2万亩,其它退化林修复造林1.4万亩);其它面上造林2.15万亩。

(三)资源管护力度加大。一是禁伐减伐三年行动成效明显。通过宣传发动、高位推动、支撑保障、产业转型、监督检查等行之有效的措施,推进森林禁伐减伐行动,实现了林分质量显著提高、森林功能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更加优美、生态效益大幅提升。二是自然保护地监管有力。主动联合市直6个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下发整改督办单16份。全市湿地保护面积已达28265.86公顷,保护率达74%,完成了新邵筱溪湿地公园345亩退耕还湿任务。三是严厉打击毁林犯罪行为。四是松材线虫病得到有效遏制。完成松林调查493万亩,监测普查率达到100%

(四)森林防火力度空前。全市防火宣传做到了“全覆盖”、火源管控做到了“无死角”、应急处置做到了“零延误”、责任追究做到了“无例外”。特别是市级领导包县、县级领导包乡、乡级领导包村、村级负责人包组、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包重点区域、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六包责任制”得到了全面落实。

(五)绿色产业稳步发展。全市新造油茶林20万亩、总面积达185万亩,茶   油年产量3.6万吨,年产值36亿元。成立了邵阳油茶产业发展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致力打造“邵阳油茶”公共品牌。积极发展森林旅游,年接待游客36万人次、实现综合收入25亿元;启动了绥宁黄桑森林康养试点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林下经济。

(六)生态扶贫有力推进。认真落实“生态补偿一批”政策,落实国家、省级生态护林员2597人,牢牢抓牢护林员选聘对象认定、资金拨付、日常管理等方面。加大生态护林调研,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呈送了《邵阳市生态护林员调研报告》,市扶贫领导小组决定在国家级2597名生态护林员的基础上,增加7403名县级生态护林员,全市生态护林员总人数达到1万人,县级生态护林员的补助标准与国家级的一样,都是10000元每年每人。汇聚林业项目扶贫,统筹林业资金3亿元落实到贫困县。实施林业产业扶贫,邵阳县的油茶、新宁县的铁皮石斛等成为林农就业增收的主要渠道。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我局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自评实施工作方案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布置,使自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是对定性指标的评议上,由于采取自评问卷的形式,且评价的内容比较宏观、抽象,部分参加评价的人员不能客观对本部门的绩效进行评价。为此,以后的绩效评价工作,要根据定性指标的内容设置一些具体的项目进行部门之间互评,以便定性指标的评议更客观和具有参考价值。


附件:2018邵阳市林业局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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