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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亮点解读
文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亮点解读
索引号: 4305000057/2021-02241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解读 公开责任部门: 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0-03-2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03-28 有效期: 永久

  土壤是“生命之基、万物之母”。干净的土壤,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的重要前提。土壤污染防治法的颁布施行,对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一、法律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土壤污染防治法》)于2018年8月31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全票通过,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意味着生态环境中大气、水、土壤三大环境领域的污染防治法已全部齐备,也意味着与人的健康相关的水、气、声、土、辐射环境的污染防治法律体系基本建成。

  二、主要内容

  《土壤污染防治法》共7章99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标准、普查和监测;第三章预防和保护;第四章风险管控和修复;第五章保障和监督;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是附则。总则明确了以下问题:

  (一)什么是土壤污染。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土壤污染,是指因人为因素导致某种物质进入陆地表层土壤,引起土壤化学、物理、生物等方面特性的改变,影响土壤功能和有效利用,危害公众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

  (二)谁是主体。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从事土地开发利用活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土壤污染,对所造成的土壤污染依法承担责任。

  (三)谁负责防治。第五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

  用负责。

  (四)谁负责监管。第七条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三、法律亮点

  (一)史上“最强”的法律

  土壤污染防治法被业内称为“最强”污染防治法。

  一是在理念上强化源头预防,减少污染产生。土壤是大气、水、固体等废弃物的最终受体,一旦污染,修复治理的难度大、周期长、成本高。土壤污染防治最根本的一条是源头预防,这是成本最小的。因此法律通篇都贯彻了这个理念。法律专设第三章“预防和保护”专章,要求土地使用权人从事土地开发利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都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土壤污染。按照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农业生产活动等不同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规定不同的预防措施。规定了加强对未污染土壤的保护,重点保护未污染的耕地、林地、草地、水源地,对于永久基本农田则要进行严格保护。法律创设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规定重点监管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对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和回收分别作出规定,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对未污染土壤和未利用地的保护。

  二是在制度上建立和完善土壤污染责任机制。法律规定了土壤污染责任人负有实施风险管控和修复的义务;土壤污染责任人无法认定的,由土地使用权人实施风险管控和修复;土地污染责任人应当承担实施风险管控和修复的费用。法律还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三是在罚则上严惩重罚。对违法行为进行严惩是此次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最大亮点之一。对污染土壤的违法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法律对25种违法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由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处罚。法律规定对违法向农用地排污,或者不按照规定采取风险管控措施或者实施修复的,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实施拘留。对未按照规定进行风险管控或修复等违法行为,实行“双罚制”,既对违法企业给予处罚,也对企业有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

  《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对出具虚假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等报告,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对单位予以永久禁业,对有关责任人员禁业十年;构成

  犯罪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终身禁业;与委托人恶意串通的单位,还应当与委托人对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对严重的土壤污染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二)实现多项制度创新

  一是风险管控,分类管理。法律规定要通过普查、详查、调查、监测、风险评估等措施和途径,掌握土壤污染的状况和变化趋势,为风险管控打好基础。同时,根据土地的不同用途和污染程度,规定了不同的应对措施、管理手段和管理要求,分类实施以有效地防范和应对土壤污染。

  二是明确责任,从严监管。法律合理配置了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和政府三者之间的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污染治理责任,明确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同时,还赋予监管部门查封、扣押等权力,规定土壤污染责任人负有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义务。土壤污染责任人无法认定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三是周密规制,全过程管控。法律规定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进行监管。通过普查、调查、详查、监测、现场检查等,对于地块可能存在污染风险的,要进行土壤污染情况的调查。此外,法律还根据各个不同环节规定了不同措施,明确采取措施的主体和达到的效果。

  四是敏感用地特别管理。住宅和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用地直接涉及到人居安全,十分敏感。法律加强了对敏感用地的准入管理,规定土壤用途要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之前要进行污染情况调查,列入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从而从源头上保障大家住得安心安全。

  五是坚持水土一家、水土共治。法律要求加强对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明确土壤污染情况调查报告要包括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的内容,风险评估报告要包括地下水污染的范围。对于农用地地块的土壤污染,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地下水水源安全的,要制定防治污染的方案,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等。

  四、相关知识

  1.如何发现和判断土壤污染了?

  首先,当发现周围的土壤散发异味,或土壤颜色发生变化,土壤出现板结、植物生长出现病态或死亡、农作物减产等现象时,可推测土壤可能受到污染;当周围有化工厂等易产生大量污、废水的企业,且污水长期排放时,

  可判断其附近的土壤可能受到污染。另外,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矿渣和炉渣等工业垃圾大量长期堆放的土壤可能已受到污染;过量施农药、化肥,或长期进行污水灌溉的农田土壤也可能受到污染。

  2.发现土壤污染怎么办?

  发现周边存在土壤污染,应尽保护环境的义务,可向环境监察大队、当地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进行举报,运用法律手段,让政府对引起土壤污染的有关部门或者个人进行惩罚,以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时,可以通过拨

  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和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的。

  此外,广大民众也可向媒体反映土壤污染现象,通过媒体电台、报刊等的传媒作用,让政府和更多的群众关注这一问题,促使相关治理工作的开展。

  3.土壤污染了,居民应该如何防护?

  如果土壤已经污染,居民应采取相应的保护和防护措施。若土壤中富含某种有毒有害物质,应在其中加入相应的抑制剂,以减少其吸收和利用率;在土壤

  污染严重的地区,应尽量不要食用当地的农作物;同时,居民也应该提高自身的环保意识,讲究个人卫生,尽可能的少接触污染场所,提高自身的防病能力。

  4.公众在土壤污染防治中该做什么?

  对于民众来讲,一方面要学习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知识,追踪了解国家在这方面的相关政策、法律、制度和文件等,合理有序地发表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各个环节的建议和意见。

  另一方面,从自身做起,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减少垃圾的产生量。例如,合理堆

  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做好相关防护工作,避免垃圾中的有害成分进入土壤环境。

  对于农民来讲,还要选择不同农药、化肥的使用范围、喷洒次数、施药时间以及用量,选择高效低残留的农药和化肥。按照相关标准,如《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科学合理进行污水灌溉。

  5.你还能为土壤污染防治做些什么?

  首先,坚持从小事做起,注意环境卫生,不向土壤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贯彻我国“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针,能从根本上解决土壤污染问题。

  日常生活中注重绿色消费,合理处理垃圾,减少塑料制品、包装袋的使用,尽量使用可循环利用材料或可降解材料进行包装,提高废弃资源的回收利用率。对于农田土壤,合要理使用农药和化肥,控制化学农药的用量、

  使用范围、喷施次数和喷施时间,提高喷洒技术,避免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

  广大群众也应积极参与土壤污染防治的监督工作,发现身边有土壤污染现象应及时向环保部门反应。同时,也应阻止身边的土壤污染行为。

  公众还应通过报刊等传媒介质,学习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以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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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0739-5323436